
一份7.76元的炒飯吃出異物,消費者一路投訴無門,最終告上法庭——這場“螞蟻對大象”的較量,以消費者獲賠200元告終。這起近日由下陸區(qū)人民法院調解成功的小案件狠狠捅破了小額消費維權那層“不值當”的窗戶紙。
首先,消費者劉某的較真讓人稱贊。正是他的堅持維權讓商家輸了僥幸心。從平臺推諉到舉報無果,劉某的經(jīng)歷照出小額維權的現(xiàn)實困境:太多商家賭消費者嫌麻煩。法院這回“小案大辦”,一記重拳打在食品安全僥幸心上,它告訴商家,別拿7塊7不當錢,更別拿安全不當命。
其次,是司法的較真值得肯定。法官不因價低而輕視,反而認真調解,這既是對消費者的撐腰,也無異于對投訴機制“踢皮球”的無聲批評。當司法成為最后且有效的防線,前面的那些環(huán)節(jié),不該臉紅嗎?
最后,必須明確的是,這200元賠的不只是飯,是規(guī)矩。小吃店認賠,消費者讓步,看似各退一步,實則立下鐵則,食品安全沒有小額豁免權。這堂給小微經(jīng)營者的法治課,比任何口號都來得響亮。
舌尖安全無小事,維權尊嚴更無價。這份7.76元的外賣判決,賠出了百倍的價值,它告訴每個人:你的每一口飯,都值得被認真對待。(吉星/文??磊子哥/圖)